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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計畫

國產公糧低溫儲存效益分析發佈日期:2009/12/30

實施期間起迄

98年12月30日

執行單位

李蒼郎、盧福明、黃炳文、陳義信、林傳琦、饒美菊

執行成果

糧食是重要的民生物資,隨著地球暖化氣候不穩影響作物生產,糧食更顯重要與敏感。國內糧食在糧食管理法規範下,長期來獲得穩定供需,並依法維持30萬公噸糙米以上的安全存糧。國內公糧係經由保價收購制度取得,年收購量隨當期作生產豐歉起伏呈不穩定狀態,95-97年平均約22萬公噸。收購之稻穀以袋裝平倉儲存,在高溫氣候下品質較易衰敗。庫存公糧之用途1年內者,作為經常糧供食用,1年以上者作為加工用米,兩者年約12萬公噸。儲存2年以上者,考量米質不佳,轉供飼料米年約10萬公噸。日本安全存糧糙米約100萬公噸,採紙袋或太空袋裝以平倉低溫儲存。國內民間自營糧已有7成以上,採散裝圆筒或方形筒低溫儲存,且快速成長中,可見國內稻穀低溫儲存設備及技術已成熟。
國產公糧是否可採行低溫儲存,本小組在中正基金會支助下,進行效益分析。經以民國95-97年國產公糧購、儲、銷之年平均資料分析結果,國產公糧改用低溫儲存,每年農民可節省1億元以上堆疊費用,政府可減輕公糧管理成本6-12億元,而建造40萬公噸之低溫散裝儲存設備費約需40-50億元,約5-8年即可攤平。因此單從經濟面即值得參採,且國產公糧採低溫儲存,可全面提升食用品質,落實安全存糧之目的及擴增推陳米的去化通路。
國產公糧若要採低溫儲存宜擇現有公糧委託倉庫改設,並適度減縮倉庫數量,由現行299個縮減至60-80個。爾後如採行稻作直接給付,公糧採行向市場採購,則可再予減縮。但為配合加工及分散風險,每筒以500-1,000公噸為宜,每處儲存5,000-10,000公噸,全國只需在產地設置40-50個倉庫,可大幅減少管理人力。另在公糧之推陳上,建議採達安全存糧後即行推陳,縮短推陳週期,提高推陳米之價值,相對降低安全存糧管理成本。在儲存技術上,日本糙米低溫儲存有達10餘年之紀錄,國內稻穀低溫散裝儲存最長紀錄為1年,因此在採行初期宜作好溫度及品質監測紀錄,建立完整管理作業規範,再擴大實施,且需對空餘現有公糧委託倉庫給予適當輔導轉營他業。